副局长
分管学前教育、成人社区教育、职业教育等工作;分管民办非学历教育、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校园安全、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信访维稳工作,并完成班子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科室:综合教育科、学校安全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