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党建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组织、人事、财务、法制、信访、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法规科、之江新城服务保障中心。根据区委分工任拥江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