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党群、纪检、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政法(平安、综治、维稳)、信访、财务、信息、保密、政务信息公开、机关建设及区安委办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协调督查科;联系政法委、教育、人社、财政、统计、卫健、审计和北山、西溪、灵隐等单位;完成局党委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