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西湖门户网站公开与官方微博、微信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部门信息。2018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条。通过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各类活动信息917条。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区风景旅游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已经及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微信、微博,信息公开网站等政务平台公开信息的及时性,高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交接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弥补不足,取长补短,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二是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业务素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