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德育、体育、科技、艺术、劳动、卫生与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国防教育、语言文字、关工委、学会等工作;分管教育督导、考核考评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数字化改革工作,并完成班子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科室:普通教育科、督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