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