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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56-5/2023-00445
文号
双政〔2023〕5号
公布日期
2023-0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双浦镇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政策解读
双浦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实施意见(修订)
发布日期: 2023-02-07 09:4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创建宜居宜业的美好环境,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365ba_365bet官方体育投注_28365365体育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双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考核对象
双浦镇辖区范围内住宅小区,包括商品房小区、商业住宅小区、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蓝领公寓不列入考核,但列入监管范围)。
二、考核原则
为使辖区物业管理逐步实现“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目标,开展物业服务考核工作,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不同物业服务模式不同考核方式,主要考核部门由镇区域建设管理办(物业办)牵头,相关职能科室(部门)及村(社)参与,分为半年度、年度考核相结合,突出物业企业的实绩和服务水平。
三、考核分值及方式
以创建“美好家园”为主线,以镇领导小组为考核主体,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分别对应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考核分值为100分制。商品房(商业、拆迁安置)住宅小区,考核方式为:
由镇物业办牵头,镇相关职能科室(部门)、村(社)参与,进行每半年一次服务效果测评;由镇物业办组织对居民住户随机满意度抽查。前者考核分值占比90分,后者占比为10分。
2.考核等级划分:85分(含)以上为优秀,70分(含)-85分为良好,60分(含)-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取消年终考核资格,列为不合格企业:
(1)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物业服务管理不善从而导致业主群体上访事件或遭到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省市区重大考评活动中存在严重过失、影响考评结果的;
(5)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其他严重影响物业管理行业形象、有损业主利益的情况;
(7)被列为省市区重点消防整改小区的;
(8)因工作不利而受到省市区或镇通报批评的;
(9)不服从配合镇、村(社)开展相关工作,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仍不改正的。
四、考核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内容由党建引领、防违控违、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文明创建、综合管理等内容组成。
五、考核程序
(一)评分
(1)由镇物业办牵头相关职能科室按照对应物业服务模式的考核细则对党建引领、防违控违、环境整治、垃圾分类、治安防控、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文明创建、综合管理等内容共计折合90分的考核,评分需充分听取属地村(社)等部门意见,评分结果经各办签字确认并加盖科室公章后备查。
(2)由镇物业办对小区内居民居住满意度情况进行不少于50户的随机抽查(不满意/户扣0.5分),分值10分。
(二)分值汇总与计算
(1)每年年底前由镇物业办汇总统计小区全年两次服务效果测评共计90分制评分的总分,并进行平均取得年度平均值。
(2)小区最终考核得分=年度平均分值(90分)+抽查满意度分(10分)。
(3)镇物业办按小区最终得分分值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等级。
(三)成绩处理
镇物业办每年将考核结果报镇党委、政府,提交镇党委会议同意后予以实施,并将考核情况抄报区住建局。
六、结果运用
(1)每半年度考核分值达优秀级的小区由镇物业办连同属地村(社)颁发“最美物业管理小区”流动红旗,年度获得“最美物业管理小区”的,颁发荣誉奖牌及奖金10000元。奖金专项用于涉及全体业主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检测、鉴定、维修、更新、改造等事项。
(2)结合物业小区考核情况,获得镇物业办、镇相关职能科室、属地村(社)一致好评的小区物业经理,评选为年度“最美物业经理人”,年终对其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个人奖金3000元奖励。(村社干部兼任小区工作人员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以上奖金由获奖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提供企业账号及个人汇款帐号信息加盖企业公章后上报给属地村(社),由属地村(社)初审上报给镇物业办,经审核后交由镇财务支付。属地村(社)对获得奖励的名单在对应小区及村(社)宣传栏中公示。
镇物业办对一年度物业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双浦镇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黑榜”,报区住建局物业科备案,并建议取消其在365ba_365bet官方体育投注_28365365体育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投标资格。
本工作方案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新规定,从其规定执行。
本工作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