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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44-2/2023-2520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3-0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仲裁公告】刘仕林与咔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发布日期: 2023-02-08 17:36
浏览次数:
杭州咔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刘仕林诉你单位工资等争议案(浙杭西湖劳人仲案(2022)4161号),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杭州咔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刘仕林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的工资差额8000元;该款项,被申请人应当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西湖劳人仲案(2022)4161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本委地址:杭州市365ba_365bet官方体育投注_28365365体育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4楼418室),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你单位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情形,可自本裁决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