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是“地球之肾”,具有蓄水防洪、降解污染、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等多种巨大的生态功能。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强湿地保护,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受人类认知程度的影响,湿地的重要性没有被认识,大面积的湿地被开垦或者破坏,湿地的生态功能受到严重影响,由此导致了大量自然灾害的频频爆发。自1971年《国际湿地公约》签署以来,人们逐渐认识到保护湿地的重要性,当前,加强湿地保护和宣传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各国政府、有关国际组织和国际湿地学术界都开始重视湿地的保护与管理。
江西是长江中下游地区湿地资源最为丰富的省份之一,各类湿地面积365.17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1.87%;其中近三分之一是天然湿地。面积广大、类型多样的湿地,不但为全球提供了丰富多样且具我省地域特色的湿地生态系统,也为各种依赖湿地环境生存的野生生物种群,特别是为具有国际重要意义的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和繁衍场所。以鄱阳湖为例,鄱阳湖是亚洲最大的候鸟越冬地,每年冬季数十万只水鸟在此栖息,特别是白鹤最高数量达4000余只,东方白鹳最高数量达2800余只,分别占其全球总数量的98%和85%以上,是公认的“珍禽王国”和“候鸟乐园”。
丰富的湿地资源,是大自然对江西的恩赐,良好的湿地状况,也是江西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条件。庆幸的是,江西并没辜负大自然,我们在受惠于湿地的同时,对它也倍加珍惜。多年来,江西坚持“生态立省”,十分重视湿地保护宣传工作,2003年即成立了江西湿地宣传教育中心,是全国第一家、江西省唯一的省级湿地宣传教育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进行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湿地管理人员培训、大专院校、中小学生科普教育等工作,承担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和培训教育,宣传等工作。2006年5月,中心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全国湿地保护宣传教育鄱阳湖培训基地,开展鄱阳湖湿地保护宣传、技术培训、和公众教育工作。2006年6月中心被省人大环资委、省团委、省旅游局、省环保局授予 “全省青少年生态教育基地”。2006年10月,中心与省林业厅新成立的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成为全国第一个独立的省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除湿地保护宣传教育职能外,还行使相关的湿地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2010年中心被省科技厅、省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授予“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中心成立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湿地保护宣教的途径和经验,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坚持宣教先行,努力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一是以鄱阳湖湿地、水鸟保护为重点,制定了《鄱阳湖区公众环境教育计划》,并与我省各高校的环保组织合作,在鄱阳湖区开展参与性公众宣传教育,编印发放湿地教育宣传材料,有效促进了湖区群众湿地保护意识的提高。二是每年抓住“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时机,在全省范围内通过举行“万人签名活动”、“环保书画比赛”、“湿地保护论坛”、“观鸟大赛”、“鸟类摄影展”、“湿地摄影展”、“向市民发放湿地宣传卡片”等等多种形式开展一系列广泛、深入的湿地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充分利用我中心的平台作用,组织全省各市、县林业局的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把湿地知识、湿地保护管理作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让湿地保护管理的决策者对湿地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两年来,我中心共组织开展了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管理培训班共16期,1000余人次。四是充分利用中心的湿地展厅,面向全省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生开展对外的义务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多次邀请有关专家和学者来中心指导和交流。先后有多位国家部委领导、省内外有关领导来展厅视察指导,有300多批(次)的学者、大专院校学生、生态宣传志愿队和社会各界客人来中心展厅参观 ,获得了普遍好评。国家林业局局长贾志邦来中心视察指导时题词:“湿地是地球之肾;保护湿地,造福人类”;国际林联副主席约翰.英尼土来中心参观后在留言簿上写道:“这是一个优秀的展出,它必将把江西省的湿地信息告诉很多人,办得很好。”五是通过网站,进一步拓宽了我省湿地宣传教育的平台。2008年5月,我中心正式开通了“江西湿地网”,网站包括了国内外湿地相关信息、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我省湿地状况、湿地保护工作动态、湿地保护论坛、湿地文化等方面内容,为全社会了解湿地、保护湿地搭建平台。
二、 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湿地公园活动,积极推动湿地宣教事业发展
我省湿地资源丰富,发展湿地公园潜力巨大。2006年11月,我中心与省林业厅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除宣传教育职能外,还行使相关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林业厅湿地办成立来,把湿地公园创建工作作为全省湿地保护和宣传教育的重点和抓手。2010年,为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湿地办起草了《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湿地公园活动的意见》,得到了省林业厅党组的充分肯定和重视,在资金和政策上给湿地公园予以大力支持。2010年1月,省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湿地公园活动的意见》,明确指出创建湿地公园是推动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不仅要抓好城乡绿化,同时也必须加强自然湿地保护,大力推进湿地周边区域的绿化美化,充分发挥湿地的多种功能效益;《意见》还特别规定了建设省级湿地公园至少要建有1处湿地博物馆(宣教馆);对通过考核评估的,分别给予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每个9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力度非常大。从目前的情况看,效果很好,全省各地建设湿地公园的热情非常高。已有50多个市、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建设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的请示文件,目前,我省已批准建立省级以上湿地公园33处,总面积10.53万公顷,涵盖了我省湖泊、河流、库塘等各种类型的湿地。其中国家湿地公园10处,总面积9.51万公顷;省级湿地公园23处,总面积1.02万公顷。这些湿地公园的建立,为丰富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和利用形式以及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树立了示范,并对维护我省生态平衡,促进我省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营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发挥着极为重要作用。
三、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省湿地对外影响
一是为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世界各国和地区在湿地保护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中心先后接待了30多个国家的400多人次到我省考察和交流。同时,我们也派员到国(境)外考察和学习先进的湿地保护管理技术和理念。二是中心与世界自然基金会“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网络”开展合作,从2007年起,我省先后有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都昌候鸟省级自然保护区、孔目江国家湿地公园、东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修河国家湿地公园、南丰傩湖国家湿地公园、丰城药湖国家湿地公园等14家单位加入了WWF长江湿地保护网络。三是中心还与世界自然(香港)基金会合作在香港举办 “湿地管理培训班”,培训来自我省各个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技术人员。通过这些交流与合作,对我省湿地保护与宣教事业开阔视野、学习经验、扩大影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省林业厅党组的正确领到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几年来的努力,中心的湿地保护宣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由于起步较晚,湿地与其他生态保护事业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湿地宣传教育仍然是生态建设中一个十分突出的薄弱环节。还有相当一部分地方为了经济建设而过度开发湿地资源。此外,影响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一些基本问题还未得到解决,特别是思想认识缺位,政策机制缺乏,资金投入缺少,管理起步较晚,管理体系薄弱等。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些地方盲目开发利用、乱占滥用湿地的现象不断发生,使湿地面积不断减少,湿地功能不断下降,并且这种趋势还在继续。可见,湿地保护宣教事业任重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