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杭州和绍兴一带及江苏南部,有一种漂亮的鸭子叫媒头鸭。究其源,媒头鸭是家鸭与其远祖——绿头鸭交配的后代。公鸭类似野鸭,全身羽毛成白色和艳绿色相间,母鸭与绍兴的麻鸭形状差不多。
据记载,媒头鸭最初主要用于野鸭的诱捕(诱捕过程《萧山乡土志》有较详细的记载),后来在人工的繁殖饲养下渐渐成为肉用型鸭品种。然而,现在它们又回到了当初,在利欲熏心者的精心培育下,已成为偷捕野鸭者的帮凶。鉴于其“阴险下流”,人们称之为鸟类中的“汉奸”。
每年的10、11月份,大批候鸟从北方飞往南方越冬,途径钱塘江畔之际,那众生的杂草、纵横的水沟与碧波荡漾般的芦苇荡,吸引了大批的白眉鸭、绿头鸭、罗纹鸭、花脸鸭、鹊鸭、潜鸭等野鸭作短暂的栖息、觅食。于是,一些不法之徒就盯上了它们。
非法诱捕野鸭,大都在晚间进行。偷捕者带上必需的捕具,在野鸭经常出没的地方,立竿架网,网内撒上一些谷麦,再在上面放上一雄数雌的几只媒头鸭,公鸭担任“首领”,雌鸭组成“啦啦队”。就这样,一个阴谋陷阱就构成了。
野鸭的警惕性是非常高的,一般不会轻易落到陷阱中,它们经常会派遣一名“侦察兵”,先到网中去打探一番虚实。事情坏就坏在媒头鸭上,它们为了换取主人的一把精饲料,起劲地发出沙哑的媚叫声“嘎、嘎、嘎!”呼唤同类。盘旋于空中已经飞倦了的野鸭,在形声毕肖的“同类”引诱下,便一只只进入网中。可它们哪里会想到,在与“友好的同类”兴高采烈地嬉戏、啄食之时,已成了可怜的俘虏。
普通野鸭是国家一般保护动物,有些罕见的则属于国家一级或二级保护动物。法律有规定,捕猎野鸭超过20只,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很多人知道偷捕野鸭是违法的,但利欲熏心使他们铤而走险。据媒体报道,苏南利用媒头鸭诱捕和枪打野鸭的做法曾一度泛滥,加上环境恶化,野鸭几近绝迹,媒头鸭大多被它们的主人吃掉或卖掉了。
现在,太湖流域的环境有了改善,时有野鸭下来栖息,但因为捕猎的后果很严重,偷捕者几乎没人再敢下手。但在钱塘江流域的一些滩涂湿地,尽管森林公安已发布禁捕公告,也曾抓捕过一些偷捕者,但仍有人用各种手段把黑手伸向候鸟,利用人工喂养的“媒头鸭”设置机关,非法捕鸟,然后高价卖给一些非法经营的餐馆,获取不义之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