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炎炎夏季的欧洲及北美洲多个国家的莽莽密林中,生长着一种即是美味又叫人害怕的真菌植物——鹿花菌。鹿花菌又名“鹿花蕈”或“河豚菌”,是鹿花菌属下的假羊肚菌,若处理得当,它们就会有山珍的魅力,叫人食之不能忘怀;但如果处理不当,就可以致命,中毒后几小时内即呕吐腹泻、头昏、昏睡及头痛,严重者甚至谵妄及昏迷,5-7日后死亡。
鹿花菌一般生长在针叶林的沙质土壤上,于春末初夏冒出一颗颗怪脑袋。它的菌盖很像一颗没有头皮的“脑花”,酱色,上面布满一些鹿身一样的花纹,显得诡异、恐怖。菌株一般高10厘米,阔15厘米,显得有些“矬”。初生长,菌盖光滑的,逐渐就长出许多皱褶来。菌盖光鲜亮丽,有红、紫、枣、金褐等多种颜色。气味闻起来芬芳,味道清淡,有“鲜”味。
鹿花菌首次由植物学家于1800年发现,并将它归在马鞍菌属下。1849年,又有植物学家将它分类到鹿花菌属下。鹿花菌属学名的古希腊文意思是“圆头饰带”,这种小名是拉丁文“可食用”的意思。
一般只要除去鹿花菌体内的“鹿花菌素”,它就是一种美味。处理方法很简单,先风干鹿花菌,再煮熟或直接烧烤,鹿花菌素就从植株体内消除了。新鲜的鹿花菌可以先切片,用大量的水将它煮成半熟,除去水,再煮一次,每次清水冲洗5分钟,体内的毒素也基本消失。因而,它虽然有毒,在欧洲及北美洲多个国家并未停止销售。在西班牙及庇利牛斯山东部,都将鹿花菌视为美食,有很多人经常食用鹿花菌而从来都没有发病。2006年及2007年,芬兰分别有21.9吨及32.7吨鹿花菌售出。芬兰菜中会将鹿花菌夹在西式蛋饼中、或是与牛油一同嫩煎。另外,也可将鹿花菌煮汤。一般的调味料包括香芹、虾夷葱、莳萝及黑胡椒。
不过,德国禁止出售鹿花菌。瑞典也有警告食用鹿花菌的危险,并限制食店购买鹿花菌,西班牙售卖鹿花菌亦受到禁止。
100年前,人们就已知道鹿花菌带有毒性。那时,人们以为多数鹿花菌中毒是由于人体的过敏反应,而未加注意。直到20纪纪70年代,人们才相信鹿花菌是可以致命的。东欧及斯堪地那维亚经常出现鹿花菌死亡事件,1971年波兰统计因食用鹿花菌死亡案例达23%。但由于处理得当,死亡率自20世纪中叶就开始下降:在1952年至2002年的瑞典,就没有再出现鹿花菌的致命报告。
“鹿花菌素”的致死量幼儿为每公斤10-30毫克,成人每公斤20-50毫克,相当于新鲜鹿花菌约0.2-0.6公斤千克及0.4-1公斤千克。不同地区的鹿花菌毒性含量也不同,较高海拔的毒素含量较海拨低的少。
鹿花菌中毒征状一般于食用后6-12小时内出现。初期先是反胃、呕吐及含血的腹泻,若呕吐及腹泻严重更会有脱水。再后来是眩晕、昏睡、手震、运动失调、眼球震颤,再后来开始头痛、发热。其他的真菌中毒很少会有这个征状。有的还表现在肾毒性、肝毒性及神经毒性。患者会出现黄疸、肝脏及脾脏涨大,血糖上升,接着下降,继而出现肝毒性。有时更会引发变性血红素血症,令患者呼吸困难及发绀。严重中毒的可能会引起神经系统问题,如精神错乱、肌肉自发性收缩及眩晕、瞳孔放大演变至昏迷、循环性虚脱及呼吸停止。5-7天后可能会死亡。 |